给马路边的乞丐丢几块钱,这能算是“慈悲为怀”吗?对我来说,如果这样的“善举”就能满足一个人的良心,那我怀疑那个人的良心到底有多么廉价。
《十二怒汉》,一个多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名字,仿佛银幕上即将充斥着暴力与血腥。然而这部美国片的原名就是“12 angry men”(十二个愤怒的男人),却是一部法庭片。若说愤怒,电影中也不是全然没有,3号陪审员作为“愤怒的男人”似乎最典型不过。从头到尾他都在怒吼咆哮,一遍遍强调着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几乎让人以为他想要凭借大嗓门把被告送上电椅。而3号也是最顽固,最后一个同意 “被告无罪”的人。可他的立足点呢?只是出于逃避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的责任。在生命面前,这样的“愤怒”似乎卑微得可笑。
全片剧情开始之前就出现了一个概念: “疑罪从无” :在没有提出完全定罪的证据之前,应当主张被告无罪。大意就是“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这一点深深地影响了当代美利坚合众国的司法体系,“倒逼”美国的司法人员以近乎强迫症般的苛刻对待案件审理的过程。同时这也构成了本片主题的奠基石,引导出一连串激烈的冲突矛盾在狭小的休息室中爆发。
对证据的怀疑使得8号陪审员从一开始就站在了多数人的对立面。“少数服从多数”,这应该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种解决分歧的办法。可是美国的法院却要求全体陪审员必须取得一致意见才能做出最终判决。这不是自找麻烦吗?十二个人的陪审团中,持不同意见者必须花费大量时间说服他人;同样地,只要出现一条异议,其他人也就可能需要费尽口舌方可驳回。这样费时又费力的陪审团制度,对大多数国人来说,想必都是“笨拙”而陌生的。然而在我看来,这种做法不失为一种慈悲。《太平广记》卷一七四引《谈薮》谓:“薛道衡游钟山开善寺,谓小僧曰:‘金刚何为怒目?菩萨何为低眉?’答曰:‘金刚怒目,所以降服四魔;菩萨低眉,所以慈悲六道。’”
好一个“慈悲六道”!
8号陪审员出于对被告生命的尊重,出于对“法治”精神和宪法的信仰,成为了“少数派”,以一人之力对抗十一位“怒汉”。从怒汉们每个人自己的立场来看,仿佛他们才是法律的捍卫者,对违法者就应该严惩不贷!“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才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然而当怒火、偏见和从众蒙蔽了人们的双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人往往会失去冷静思考的能力。这样的群众,或者说是“盲流”,将铸就“多数人的暴政”,制造出“平庸的恶”。
所以佛教造像中菩萨总是慈眉善目,微闭着双眼,因为菩萨知道众生不易,他尊重每一个生命的存在。而西方人秉着民主与法治的精神,与东方的大道殊途同归。电影中8号陪审员在不断讨论案情的同时,也在不断地还原事件的真相。或许他的推论才是错误的,被告可能就是一个弑父的凶手。可是他的努力暴露出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漏洞,提出了看待案情的另一个角度。聘请律师的优劣、检察官的优劣、法官的优劣,当这些都无法实现完全公平的时候,我们只能尽可能地保证案件审理的程序得到遵守,从形式上实现公平公正,给被告人一个还自身清白的机会。在这种时候,对“法”的尊重和对生命的尊重并无多大不同。
我认为慈悲绝不等同于“软弱”,更不是什么好好先生、滥好人。而低眉不代表顺从,更不代表毫无底线的怜悯。在现代法庭上,“慈悲”被加入了新的含义:尊重生命,尊重法律,给任何人一个自我辩白的机会。这才符合我心目中大慈大悲的概念。这才是我心目中真正的善良。

十二怒汉12 Angry Men(1997)

上映日期:1997-08-17片长:117分钟

主演:考特尼·万斯 奥西·戴维斯 乔治·C·斯科特 阿明·缪勒-斯 

导演:威廉·弗莱德金 编剧:Reginald R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