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几乎照搬《无间道》,不仅是剧情走向,还有关键情节的影像处理(比如两个卧底唯一一次跟踪的交锋,结尾的电梯,如何判断警察)。它能得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而《无间道》只在华语片内部得到承认,实在是很不应该的。
2,斯科塞斯长于人物塑造,但是剧情设定不算讲究。比如买卖毒品的黑帮,怎么就突然开始经手microprocessors,还卖给中国,令人无力吐槽。。。。人物上是马丁擅长的爱尔兰人,脾气极度暴躁、满嘴脏话(参考The Wire里的McNulty...)说实话,对这种随时随地发飙的美国黑帮片我早已经审美疲劳了,还是喜欢《无间道》的克制。
2.1,那个(卧底?)警察Dignam也随时毫无道理的发飙,确实体现了斯科赛斯的台词魅力(比如那句黑暗里的蘑菇),但是卧底还故意这么遭人恨么....
3,Jack Nicholson令我极度不适。他每次出现,尤其是笑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他在《闪灵》中的表演,怕他会突然发疯。。。。
4,小李在这部影片中演技很不错,不太有过度使劲而带给观众的紧张感。(比如可以对比下《华尔街之狼》中的小李,和《公民凯恩》中的宴会场景,后者才是一个功成名就、又自恋的男人应当给人的感觉。)
5,马特·戴蒙的选角非常合适,他看着就是个正直人,就像刘德华一样!据说本来制片人布拉德·皮特是要演这个角色的,幸亏没有。
6,把两个女性角色合二为一,又没有因此多增加任何戏份,实在是偷懒之举。最后小李给女主的信封,也没起任何作用。
7,美国本土化的细节有,指称Frank是FBI的informant,对Boston教堂的嘲讽,几句台词也带到了Providence的意大利(guinea)黑手党。